2002年4月7日,47岁的当红影星刘晓庆因为偷税漏税1458万元,被捕入狱,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监狱里她每天蓬头垢面,和别人挤地铺,用的是公用洗手间。在这里毫无隐私可言,就连上厕所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对她不适应的想撞墙,但是她很快的开始调整自己。每天坚持洗冷水澡,学英语,看书,在监狱里跑步,甚至开始构思自传。由于监狱太小,以至于她跑的时候,别人只能贴着墙走。这样的生活她过了442天。后来?据说?是?托?了?关系?,认错?态度?比较?好?,才没有?继续?但是?她?姐夫?被?判?了?三年?刑期?!详情?大家?可以?看?刘晓庆?的?自传?(人生?不?怕?从头?再来?).

至于?薇?娅,?邓伦?为什么?不?用?坐牢?,大家?可以?了解?下?刑法?

(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简单的讲就是补交完税款就没事了,至于当年刘晓庆是因为,不配合税务调查!

所以奉劝大家做合法生意,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必须要要履行的义务。记住是必须,有国才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