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才开发科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84号)要求,现就我市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企业负责组织开展推荐,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评议、公示等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要广泛宣传此项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使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都有机会参与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

三、各责任单位要按责任范围,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努力把能代表本区域或行业水平的拔尖人才选拔出来向上申报参评。

四、各责任单位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遵守推荐程序,认真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有效性,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主管部门(或单位)要将申报的同一层次人选进行排序(原则上每个单位同一层次限报3人)。

五、8月17日—19日为材料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1.单位公示结果;

2.《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3.《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各层次及一般类别、企业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分别汇总填报;

4.《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万”层次人选备案表》,各层次及一般类别、企业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分别汇总填报;

5.佐证材料:将候选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取得各项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材料首页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及骑缝章。

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

1.《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各层次及一般类别、企业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分别汇总填报;

3.《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万”层次人选备案表》,各层次及一般类别、企业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分别汇总填报。

材料格式要求:

“一览表”、“备案表”中的主要贡献事迹按五项内容填写,无项目内容用“无”注明,填报内容字体统一为宋体9号字,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及设置数据有效性,其中:近5年获奖情况:按从高到低顺序填写奖项名称及证书编号。“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照片要求一寸近期免冠照、封面不盖章,按要求控制材料字数。

上述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ln.gov.cn)下载。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季淑艳

联系电话:52443200

邮箱:675027443@qq.com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0号(市政府西侧社保大厦西门2楼39号窗口)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附件:_《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84号)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