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消息,9月18日,国家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08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17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截图

相关链接:海关总署第252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令)

责任编辑:迟语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