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没领证先办婚礼
没想到在举办婚礼的5天后
“妻子”与前男友登记结婚……
今天这样一则新闻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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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这起纠纷发生在福建泉州石狮。
2016年,
已婚男小松与小莲
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
确立恋爱关系。
小松为表达爱意,
常给小莲发“520红包”。
2017年8月份
法院判决小松与妻子离婚。
此后,
小松与小莲生活在一起。
2018年2月,
小松和小莲按民俗举行婚礼。
婚礼后
小松多次劝说小莲去领结婚证,
并在财物上有求必应,
但小莲始终借故推托。
2019年8月,
小松发现,
在他们举行婚礼后的第5天,
小莲与前男友领了结婚证。
小松认为,
恋爱后小莲一直以各种理由向其索要钱财,
却拒绝登记结婚甚至提出分手,
是借婚恋索取财物的行为,
便将其诉至石狮法院,
请求判决小莲返还交往以来
小松向其支付的18万余元。
法院判决女方返还部分钱款
■小松离婚前和小莲交往并赠送钱财是自愿行为,关于返还这期间钱款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小松和小莲已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松出于与小莲结婚和共同生活的目的,先后向小莲转账7.8万余元。考虑到两人交往期间小莲怀孕流产需要保养身体,判令小莲返还部分款项共计6.8万余元。
【普法小知识】
恋爱时赠与的钱款能要回来吗?
法官提醒,恋爱期间,出于热恋或者共同生活、步入婚姻等因素考虑,双方之间可能产生较多的经济往来——
■恋人间的赠与,如小额物品或钱财,一般不能要求退还。
■若是出于希望与对方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赠送的大额钱款,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视为赠与合同附带的义务未实现,赠与方可撤销赠与。
【了解多一点】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退还彩礼: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男女双方可能只是办了酒席,但是没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手的话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虽然说双方已经是夫妻了,但是男女双方并没有同吃同住在一起,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婚前给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些地方的彩礼可能动辄十几万或者几十万,对于家庭比较困难的或则家庭情况一般的,在支付了彩礼后可能就会负债累累,这样的情况离婚的话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综合石狮日报、湖南高院、网友评论等
来源: 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