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包含必检项目和选检项目,必检项目由GBZ-188规定,企业或体检机构不得随意更改。
为了提高体检结果的特异性和准确性,企业应积极配合机构,提供必要的资料,如近三年的工作场所检测、评价报告、生产工艺流程图、使用原辅材料的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英文对照版本)、受检人员的职业史等。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复查、职业病鉴定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参加体检前,企业应保证劳动者得到充分的休息,劳动者要禁酒。接触噪声危害的劳动者,应脱离噪声环境24至48小时后再参加纯音听力测试;有感冒、流感症状的劳动者,应暂缓体检,待症状消失后再参加体检。

既要重视定期在岗体检,更要重视岗前和离岗体检,以免将有职业禁忌证或职业病的劳动者招入企业,也避免离岗人员在其它地方发生职业病倒回来找企业麻烦。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属个人隐私,企业应注意保护,不得随意泄露;接收体检报告后,企业应尽快将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并让其签字确认。
企业要及时安排需复查者参加复检。被诊断为职业禁忌证者,企业应尽快将其调岗并出具调岗通知书;被诊断为疑似病例者,企业除按规定让其脱岗外,还应尽快向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诊断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被诊断为职业病者,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体检结束后须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整理汇总,统一存档备查。
劳动者要求企业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告复印件,不得直接提供原件。劳动者离岗后,报告原件由企业存档至少2年。了解更多请访问职业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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