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说岳全传》开篇讲了一个神话:
如来说法,星官女士蝠--很多时候被写作女土蝠,忍不住放了个臭屁,大鹏金翅明王觉得污秽不洁,一怒之下啄死了她。后来,女土蝠转世为秦桧妻王氏,大鹏鸟转世为岳飞。这是西天上发生的事。
在人间,徽宗郊天表章把“玉皇大帝”误写为“王皇犬帝”,九天上的玉帝震怒,命赤须龙下界,转世为女真国金兀术。
此外,秦桧、万俟卨也是大鹏鸟的仇敌转世。
岳飞英姿。神话故事没能添彩,倒像抹黑:暴烈的大鹏鸟怎能代表我岳大元帅?
后文的家国大义,峥嵘岁月,忠贞含屈,好好一出令人血脉偾张的悲剧,因有这个神话垫底,愣成了一段因果报应的戏码,当代读者的一口浊气硬生生憋在胸腔,吐不出来。
二
在此,暂不评论《说岳全传》里这个神话是荒谬之作或点晴之笔,而是想说,在神魔小说的世界里讲“罪与罚”,也许真的不太适宜,因为一句“前世不修”就可能让受害者背上莫须有的罪名,受害者、行凶者甚至瞬间移位。
《取经五人组的罪与罚》推送后,有人质疑文中观点。在此想说明两点:这是小说《西游记》的个人解读,不是佛经注解;即使在神佛世界,即使没有律法,但也要讲规则、讲公平吧--如果没有这两点,怎能维持西天或天宫的正常运转?
三
难道规则不该被公平执行、规则前不该人人平等?
举个例子,同是上课时犯错,唐僧的错误似比女士蝠更大一些,他是上课听讲不认真,女士蝠是控制不住身体--放屁这个梗也很好笑,三界中怕只有凡人想得出来。前者被罚下界,灵性不灭,仍是吃斋念佛的好人,后来取经成佛;后者先是被当场啄死,后又托生成受千载唾骂的毒妇,且与兀术通奸,与番兵勾搭,死后入地狱受罪。这处罚显然不公平。
《取经五人组的罪与罚》分析了取经团队五人的罪与罚情况,认为“神佛们的惩罚权并没归于同一司法机构--天庭和灵山各有裁判权;标准不一--没有统一的关于罪、罚的法律条文;更严重的是,情大于法:当一个体面的神佛出面讲情时,天庭所谓的判决什么的统统不做数了--也侧面说明了灵山集团的实力,且,显而易见的是,灵山的法律制度要比天庭的宽容许多,也愿意给犯错或犯罪的人机会”。
如果有读者觉得刺眼,不妨把其中词语替换一下,比如,将“法律”换作“因果”,或替换成你认可的某个天庭或西天的行事准则,但不能否认文中结论吧。
四
最后,建议对因果感兴趣的人读读李碧华的《潘金莲之前世今生》。
因为受“1949年后不许成精”等不成文规定的影响,当代因果报应题材小说很罕见,这是难得的文质俱佳的一篇。个人认为,书中的结局才称得上有因有果,轮回公正、果报不爽呢。
戴敦邦所绘潘金莲人物像
潘金莲不肯喝尽孟婆的三杯迷魂茶汤,带着前世的片断记忆轮回,转生成孤女单玉莲。单玉莲标致高挑,自幼在上海艺校习芭蕾。她常常被扑朔迷离的前世幻想所迷惑,自觉前世的遭遇将会再一次重演。动乱时期,单玉莲先是被团长奸污,又遭批斗下放,后和矮小多金的香港仔武汝大成婚,却又倾心于丈夫的堂弟武龙,加上设计师Simon的引诱,身陷爱恨交错的多角关系。
命运的捉弄依旧,时代却不同了,他们的结局也有了变化:
吃了Simon送的烈性春药和单玉莲递上的汽水,武汝大假死后竟变得体能强劲;
在兄弟之情和男女之情中挣扎的武龙没能杀死Simon,但致Simon半身不遂,再不能人道;
武龙死了,他是死于意外,死于单玉莲车下。
单玉莲痴傻如幼儿,永远保持着纯真无邪的微笑,武汝大快乐而精心地照料着她。
这就是大结局。感兴趣的诸君可上网搜一下。
《潘金莲之前世今生》曾被拍成电影,港星王祖贤出演潘金莲与单玉莲
书中还写道:
“如大家相信因果报应呢,才会恍然顿悟:
武大是个好人呀,他前世被鸩杀,死得不明不白,今生应该得到补偿,给他一些“奖品”,世道方才公平。
西门庆骄奢淫逸,沉迷酒色,享尽人间美女,专一嫖风戏月,粉头都归他手上,妒煞天下男儿!所以他今生只受用到三十岁,武功也就废了。当然此人并无杀人之心,罪不致死,今生也就留下来。
武松虽一介武夫,亦一条好汉,但前世连杀二人,出手狠辣,今生也应赔上一命了吧。
然而今生过了,来世又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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