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以来降水较少,天干物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消除火灾隐患,方城县公安局四里店派出所在四里店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高度重视防火宣传,对林区违法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

12月16日12时许,方城县公安局四里店派出所民警在防火宣传时,在干沟村张庄组附近,发现张某某正在具有火灾隐患的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对周围成片山林威胁较大,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民警遂将张某某依法传唤至四里店派出所。

12月16日17时许,方城县公安局四里店派出所民警在森林防火宣传时,在柒树沟村朱家庄组附近,发现朱某某正在具有火灾隐患的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对周围成片山林威胁较大,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民警遂将朱某某依法传唤至四里店派出所。

经查,张某某、朱某某2人在具有火灾隐患的场所违规使用明火,违法事实清楚。方城警方对张某某、朱某某2人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予以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安全,关乎你我。冬季是森林火灾易发期,请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认识,麻痹侥幸要不得,严禁在林区内违规用火。公安机关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