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便捷获取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邮政编码:450018
电话传真:0371-69690317、6969032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八条明确的相关事项。
(二)公开方式
1.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网址:http://www.ha.hrss.gov.cn
2.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涉密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1.申请人填写《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同时对所需公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应提供该信息标题、产生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表》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2.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由负责受理工作人员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受理。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18
(2)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填写《申请表》提交。由负责受理工作人员定期查看并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受理。
(二)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按下列方式处理申请人的申请:
通过出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办理单位可在答复前根据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身份的证件、证照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备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附件二)。
(三)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费依据省标准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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