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2、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得,或者已有一套住房且符合第二套改善型认定条件得,定为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二、哪些人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得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得缴存职工。

三、申请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四、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得贷款限额;

1、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

2、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

(二)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得房屋总价款;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90㎡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90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为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四)不高于本市最高贷款限额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家庭最高为100万;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为40万,家庭最高为80万;

3、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增加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