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群众诉讼环境,自2022年6月6日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正式启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市法院新审判大楼位于本市广州路35号(原审判大楼西侧),编号为2号楼,原审判大楼编号为1号楼。2号门为审判场所入口,来院参与诉讼或执行的相关人员一律通过2号楼东侧的安检通道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2.在诉讼服务中心入口处设有楼层导视图,本院第1至31法庭、第1至16调解室位于1号楼;本院第32至71法庭、第17至30调解室位于2号楼。在2号楼第3、5、7、9、11层设有律师室供律师使用。

3.市法院执行局已迁回广州路35号2号楼,执行立案、执行信访均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办理,原位于板仓街3-1号办公场所停止使用。

4.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将于6月10日从凤凰西街152-1号迁回广州路35号2号楼,原排期的庭审、调解、谈话等诉讼活动,以通知为准。

5.市法院执行局、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办公电话不变。

因新审判大楼启用、办公地点搬迁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