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妇女、儿童及家属:
您好!
疫情来袭,为了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甘肃省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全面做好春节后群众就诊高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母婴安全,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特制定以下防控方案及措施,请服务对象及家属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发热门诊救治须知
1、按要求我院发热门诊24小时应诊,凡有以下情况者,请直接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1)具有发热,并伴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2)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2、请您严格按照医院安排就诊,依法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请如实告知医务人员居住史、旅行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和密切接触者情况,做到不隐瞒病史及发病相关情况。
二、门诊就诊须知
1、我院于2月3日(正月初十)起恢复正常门诊。
2、请您采用多种形式进行预约挂号就诊。我院实行分时段预约挂号,请按您选择的预约时段到医院就诊。
3、医院在门诊楼前设立了预检分诊点,按规范要求所有服务对象及陪同家属进入门诊就诊前均需接受体温检测及分诊。
4、医院就诊过程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以避免患者二次聚集,请您遵照执行。
5、为保障您及家人安全,请尽量减少陪诊人员,所有来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请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6、医院调整了部分就诊流程及活动路线,请您严格按院内路线标识出入。
7、疫情防控期间对驶入院区车辆随车人员及直达车库电梯进行管控。进入医院的所有车辆,除司机外,其他人员须在住院部前道路北侧指定区域下车,步行至门诊预检分诊点,经预检分诊后进入医院就诊。
三、产检须知
1、按照孕产期保健规范进行规范产检,目前属特殊时期,请孕产妇在医生建议下,必要时适当调整产检时间。
2、对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孕产妇,务必听从医生建议,严格规律产检。
3、孕期出现异常情况(头痛、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异常腹痛、胎动异常)或见红、破水等临产征兆时应及时就医,避免因担忧、恐惧而延误病情。
4、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且有流行病学史的孕产妇,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5、请来我院产检的孕妇及家属按要求全程戴口罩。
四、住院须知
1、疫情防控期间,为了落实传染病防治管理要求,保护您和家人,尤其是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医院谢绝探视。
2、请严格遵守医院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1)我院住院期间施行“一患一护一证”制度,确需陪伴者由病区发放陪员证,陪员需持陪员证方可进入医院及病区。
(2)住院期间病员、陪护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未佩戴好口罩者不得进入医疗区域。
(3)陪护人员请保持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4)病员及陪护人员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其他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告知病区医护人员。
(5)住院期间请各位病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勤洗手,预防感冒。
(6)家属有下列情况者,请不要来院陪护:
①发热(37.3度及以上)。
②两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或两周内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
③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④两周内有发热、干咳,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
⑤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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