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个人或单位职工缴纳医保多久可以进行医保报销?

答复:新参保及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

咨询:如何申请门诊慢病备案?

答复:为减少参保人员申报门诊慢病时在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之间来回跑腿,提升门诊慢病确认备案业务经办质效,现全市具备申报审核条件的医院实现门诊慢病医院端办理。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到医院医保办审核,经医保办初审合格后进行登记备案。属于即时办结病种的,备案信息即时生效,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病待遇。属于非即时办结病种的,备案信息上传至申请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病种准入类别实施确认工作,确认结果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通知申请人。

咨询:“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复: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鲁医保小程序、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掌办、网办途径或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受条件限制无法自助办理的,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委托代办的还应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备案后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未联网即时结算的,可在出院后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住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等资料就近到烟台市范围内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

责任编辑:赵璇

审校: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