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既是浙西山区一个小县,又是浙江人民母亲河钱塘江的源头县。驱车进入开化境内,金色的拂晓撒在车窗前,远处的一座座山呈现着天鹅绒般的蓝色。漫步在县城的芹江畔,风中有股明显的清水味,时常可见鱼儿跃出江面,间或有三两个垂钓者手持鱼竿坐在江边。

为更好地守护花开美如画、江景貌如仙的开化,开化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创新符合辖区实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因地制宜地搭建起大调解大服务格局,分流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今年1至7月份,新收各类案件3898件,审结3603件,可调撤率82.20%。

以诉调对接凝聚多方合力

关键词:旅游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开化法院在原有的家事纠纷调解中心、“佳姐有约”妇女维权工作室等调解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多元化纠纷化解的机制载体,着力打造多元化纠纷化解品牌。

“虽然这趟开化行留有遗憾,但是你们调解工作的效率我还是很满意的。”7月22日,余杭游客翟某带着放暑假的孩子来开化游玩时不慎意外摔伤。因翟某是外地人,孩子又小,在开化住院治疗势必会给其及家人带来不便。所以,翟某在经过医生诊治情况趋于稳定后,要求回余杭进行后续治疗。开化法院环境资源与旅游巡回法庭的法官接到景区工作人员的电话后,立即组织翟某、景区负责人、保险公司三方到翟某的病房进行调解,最终三方达成协议:由景区一次性支付翟某2000元,翟某回余杭治疗,余下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理赔。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很可能引起纠纷的事件,通过诉调对接仅花费2小时即成功化解。

为建立健全旅游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促进开化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开化法院与开化县文旅委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建立旅游纠纷“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的诉调对接机制,综合运用调判结合的审理方式,实现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执行,依法妥善快速处理旅游纠纷。同时,在辖区内的5A级景区根宫佛国设立“景区法官工作室”,在5个3A级以上景区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在32个其他景区设立“旅游巡回联络站”,定期派人员提供预约立案、法律咨询和法官热线等服务,还邀请特邀调解员就地参与旅游纠纷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2016年12月份以来,共参与17起旅游纠纷的诉前调解,所涉纠纷均得到妥善化解。

花牵谷景区旅游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

以修复性司法恢复生态环境

关键词:生态损失修复司法机制

家住开化县杨林镇的村民邹某某打算造新房,可是在许可证尚未获批的情况下,他就亟不可待地前往自家山林上开始砍伐林木,经鉴定,邹某某无证采伐林木计材积46.1立方米,折合林木蓄积量76.83立方米。开化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无证采伐林木,虽是自家山林,但也属于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邹某某在砍伐前已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办理采伐许可证,其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且在审理过程中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拿出10000元作为林木抚育保证金。遂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后,邹某某与当地村委会签订《生态公益林抚育协议》,约定10000元抚育保证金用于履行修复山林的义务。

开化县是国家级生态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0.8%。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开化法院制定出台了《开化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态损失修复司法机制的意见(试行)》,规定修复的原则、适用范围、修复方式、修复内容、启动程序等,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使用放养令、补植令、抚育令等令状,由被告人与村集体签订《生态补偿修复协议》,以补植复绿、异地补植、增殖放流等措施一案一修复、一树一护养,实现修复性司法目标。今年来,共发出抚育令、放养令等令状7份,增殖放养鱼苗3500公斤,修复被毁山林19亩。

百场法制宣传讲座齐溪镇分会场

以联系乡镇贴近辖区群众

关键词;法官联系乡镇制度

3月13日晚,开化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的政府会议室里座无虚席,原来开化法院组建的15个法官团队在今天正式拉开“百场法制宣传讲座进基层”活动的序幕。15个“一对一”,参与群众6000余人。作为该院“法官联系乡镇制度”的重要举措,法制讲座的全面覆盖,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更充分争取到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理解和支持,实现法院内部与群众之间的“合拍共振”。

法官不是“官”,须铁面无私,但不拒绝法网柔情。基层法官与群众贴的更近,需要让人如沐春风才能春风化雨。该院为了更好地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展示公正、文明的法官形象,在今年年初专门下发《关于建立法官联系乡镇制度的通知》,组建15个法官团队对应联系15个乡镇(办事处),要求通过电话联络、实地走访、巡回办案、上门服务、宣传讲座等方式,全面掌握所联系乡镇的重点工作、矛盾纠纷态势、涉诉案件基本情况等,让法官走进群众中间,努力实现“将大部分案件化解在庭审前”的工作目标。

开化县苏庄镇富户村的牛蛙养殖场自2014年起养殖牛蛙,最多时达百万只。但是由于牛蛙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不仅与本土两栖类竞争,还会捕食本土两栖类,导致许多本土两栖类种群下降或局部灭绝,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苏庄镇政府于今年4月初强势推进养殖户生活用房设施、牛蛙养殖大棚的拆除工作。

可是,牛蛙养殖大棚搬迁及拆除方式处置不当极有可能造成数以十万计的牛蛙外逃,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的威胁。同时,全面拆除牛蛙养殖场,对以此为生的养殖户也是不小的打击,极易引起养殖户的反感。开化法院与苏庄镇对接的联系法官得知情况后,多次赴牛蛙养殖场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与养殖户进行交流,对其释法析理,向其说明如不拆除,整个镇的群众都会受到水污染的困扰。并于4月17日向苏庄镇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苏庄镇富户村牛蛙养殖户搬迁可能引起生态问题的建议》,建议苏庄镇在拆除违章建筑搬迁牛蛙过程中,尽量防止牛蛙逃逸,对运输过程中死亡的牛蛙,要求养殖户妥善处理。对未搬迁牛蛙的部分,建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采取填埋措施,防止大量死亡牛蛙带来严重的蛙壶菌传染。6月2日下午18时,该村牛蛙养殖场已全面拆除,牛蛙均得到妥善处置,未留下生态隐患,养殖户也在镇政府的帮助下转型其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