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
正确的认识是: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和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开始。
那么,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是属于什么社会?
毛泽东创立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包括新民主主义理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两部分内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就是专门论述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建立什么样的国家、社会的理论,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中,阐述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等等,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
第一个五年计划是落实贯彻总路线的步骤
所以,新中国成立我国进入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单独是一种社会形态,它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具有过渡性质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这种社会,政治上实行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经济上五种经济成份并存,文化上实行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科学的、大众的、民族的文化。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
1952年,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确定了“一化三改”的伟大任务,开始大大踏步向社会主义迈进。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被公有制取代,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中共八大召开刘少奇作报告
在1956年9月中共八大上,通过决议,正式宣布:“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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