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个体形式参保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个体退休划账基数申报的通告
根据《大理州医疗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医保通[2022]30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县将于2022年7月6日起开始办理以个体形式参保人员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及缴费款所属期
2022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分两次缴费:第一次缴费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12月,集中缴费时间段为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第二次缴费时间及标准另行通知。
二、缴费标准
(一)以个体形式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2021年大理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平均计算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3522元。可任选以下两种缴费方式:
1、参保人按10%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比例划拨个人账户。月缴费金额为352元,半年缴费金额为352×6=2112元;
2、参保人按7%费率缴纳基本院疗保险费,不划拨个人账户。月缴费金额为247元,半年缴费金额为247×6=1482元。
(二)在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达到退休年龄,但暂不能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缴费时段为2022年7月到享受退休待遇时上一个月(月份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准)。
三、缴费流程
参保人应在规定的时段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政务中心四楼医保窗口开具《参保人员缴费核定书》,后持二代身份证、银行卡到政务大厅一楼税务窗口缴费。
四、个体退休人员退休划帐基数申报
养老保险关系在弥渡县的参保人,退休划帐基数由社保局和医保局联合申报,养老保险关系在外县外州的退休划帐基数由参保人自行申报,带2021年6月、12月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或其它社保待遇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弥渡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报。
五、相关事项
(一)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员在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达到退休年龄,但暂不能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县医保局综合服务窗口开具《参保人员缴费核定书》到税务部门缴费。
(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员在人社局已办理退休登记的,请当月内携带《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到县医保局综合服务窗口申报办理退休相关手续,本人不及时申报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员2021年度未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需同时补缴补充医疗保险费,金额为340元。
咨询电话:
弥渡县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0872-3074515
弥渡县医保局(综合服务窗口):0872-3074298
特此通告。
弥渡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编辑/许亚青责编/向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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