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进入“三伏天”,高温补贴就会成为广大劳动者尤其是室外高温作业者非常关心的话题。今年入伏以来,我市气温连续多日突破35℃,热浪的持续让整个崤函大地进入“蒸烤”模式,“高温补贴”再次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近日,记者随机走访了我市几个行业的高温工作者,了解他们是否能够享受到高温补贴福利。

7月25日下午3时许,市区11路公交车上格外闷热,司机额头上挂满了汗珠。“我们有高温补贴,温度超过35℃,每天补贴10块钱。”这位司机说,“公交公司还给我们发放了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毛巾等消暑物品,我们公司在防暑降温这方面做得挺好的。”

“公司的高温补贴发放工作由公司工会具体负责,我们主要通过其他形式让职工享受到高温补贴。”三门峡电熔刚玉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

“有,我们高温补贴发放的标准不同,按照跑单量的多少,一个月从50元到200元不等,从7月份开始发放。”7月26日中午,崤山东路,一名刚刚送完外卖的送餐员告诉记者。不过,当记者问起他公司的名称时,他笑着说,还是不要透露了。

采访中,记者获悉,多数企业都能按照相关标准给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也有公司通过其他形式让职工享受到这项福利。但是在一些建筑工地上,由于工人的工资是按天付的,不少工人表示并没有听说过有高温补贴。有的工地则是通过改变作息时间,早上提前上班、下午延迟上班的形式,避开高温环境作业;还有的工地为工人提供了矿泉水和西瓜等消暑物品。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我们于6月19日向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发出《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函》,目前正在开展相关专项检查。”7月26日,三门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我市今年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6月至8月,仍按照河南省高温补贴标准执行,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时未考虑高温作业因素的,或者高温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均按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标准执行。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2日至8月3日在全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其中就包括高温补贴发放。

“如果符合需要发放高温补贴的条件而用人单位未发放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投诉,投诉电话为2855273。”该工作人员表示。(记者 李博)

策划:焦森森 李海峰 责编:师宝华 员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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