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看到很多人问,为什么部分省会城市身份证不带省名?为什么县级市或者县不带地级市名字?为什么很多地级市或者县不承认自己是地级市的?今天我和大家说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那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国的行政等级划分就只有三级,省市,县市,乡镇(这里不涉及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是自治区,自治州,自制地方,也有县,市等等,但是一样分三级),也就是省管县,县管乡镇。那么大家肯定又好奇,为什么没有地级市呢?地级市这个称呼是违宪的,现在为了违宪,我们一般叫设区市或者较大的市。为了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充分管理,由省政府成立设区市来代管县或县级市。这就是地级市的由来。不然大家想一下,一个省很多县,这个数量肯定超过26个,那么车牌怎么分?超过26个怎么办?电话区号也是一样,这些都和当时成立地级市,换成现在的车牌的时候都是一起定下来的。所以从法律上,县(县级市)不属于地级市,只是存在代管关系。从2018年开始,县级市的财政全部直接由省政府统一安排与上缴,行政等任然由设区市代管。那么为什么有的省会城市不带省的名字呢?那是因为这些城市是副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其本质就是直辖市,但是却没有直辖市的部分职能,而且都是省会城市,所以叫副省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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